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18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缴吗?谢谢你

社会保险
2024-01-17 12: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看情况。以下情况可以补缴养老保险: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的;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4、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可以。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在申请期间、领取工资收入证明后,提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补缴。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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