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我1000朋友借我1000块钱然后我给朋友借我1000块钱,然后我给朋友买了超过1000块钱的东西,但是他也用完了,我把钱还给朋友之后我把钱还给朋友,之后我给她买的东西,我自己花的这些钱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4-01-17 13:22: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朋友借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
    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_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_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 法律分析:可以,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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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