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租客说不租,明确了房子的日期,我租给别人,收了定金,等着腾出房子,但几天后,新租客想搬进来,租客后悔继续租,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涉及到违约吗?或者对方涉及到违约行为!谢谢你!

房屋租赁
2024-01-17 13: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房东就违约要求承租人搬出的,承租人可以有两种选择:1、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也就是继续使用房屋到租期届满为止;2、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房屋合同没到期,则应当履行到合同到期。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有一个法定原则——即“买卖不破租”的原则,即使可租赁合同期内房屋发生交易,新房东也有义务履行原承租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对承租人予以一定的损益补偿。租客不肯搬出,房东不能强制(法律不支持)让租客搬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退房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