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到变质牛奶。在保质期内牛奶变质了商家不予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4-01-17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喝到变质牛奶,向商家索赔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携带购买小票去购买牛奶的地方找商家索赔,因喝变质牛奶身体遭到的实际伤害,商家要为此负担的医疗费用积极主张赔偿;
    2、当事人可以把变质的牛奶送去相关的工商部门检验,检验出问题后,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为有毒有害的食品直接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当事人可以去消协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经营者销售变质的食品,可以被认定为消费欺诈,除了承担消费者赔偿外,被举报查处后,还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被责令改正,并且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法律分析:按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买到变质的牛奶,不需要已经开始食用,或者喝完出现人体伤害才有权主张赔偿。因为法律上规定的是禁止销售变质的食品,所以,只要确定经营者有销售变质食品的行为,即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按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买到变质的牛奶,不需要已经开始食用,或者喝完出现人体伤害才有权主张赔偿。因为法律上规定的是禁止销售变质的食品,所以,只要确定经营者有销售变质食品的行为,即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