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并没有说七天双向选择的试用期,干满七天感觉工作不合适离职,但是公司不给发这七天试用期的工资,说当时说了七天试用期,但事实是并没有任何人说过这件事情,这种行为属于公司违法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7 14:52: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试用期7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七天后离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试用期未满7天离职有工资。只要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经济报酬,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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