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租房,合同也签了,房费也交了,住了有20天,感觉这个房子没有我想像的好,好多的配套设施不能另我满意,某某沙发,陈旧,皮质脱落,没有煤气灶,所以才下定决心重新换房子,可是房东就是不肯退款给我,说什么时候找到下家什么时候还我,可是到现在他的房子也没有租出去,那我能否挽回我的损失

房屋租赁
2024-01-17 15:1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法律分析:可以找房东协商退房。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专,目前都是房主承担属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
    4、签订和同时,对房屋的缘由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
    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
    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
    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