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合伙人注意事项

合伙企业
2024-01-17 15: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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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
    1、合伙人必须二个以上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合伙应签订书面协议;
    5、其他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 法律分析:合伙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合伙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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