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拿了小卖铺的东西价值不到20元,被要求赔偿1000元有问题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17 18: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就具体情况再作判断
  • 消费者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若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商家应直接赔偿五百元。还可以与商家协商退换货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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