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3个月了,他前后差不多给我转了8000,现在分手了,他说我骗他的钱,要我还给他,不然他说去报警,这怎么办

网络诈骗
2024-01-17 19: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请问有转账记录吗?这些钱是你借给他的还是
  • 对方以谈恋爱名义骗取钱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诈骗的钱财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钱借出去了,现在要不回来了,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借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