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纠纷,尚不还款,对方已是被执行人

债务追讨
2024-01-17 19: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法院判决之后,借款人依然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通过查封、划拨等方式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对债务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法律分析:借贷不还会被债权人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不还款的,会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债务人的财产,而且后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名单会被限制高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起诉了欠款人被执行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通过多种手段强制执行其财产,如:?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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