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关于房子宅基地的咨询

土地纠纷
2024-01-17 19:5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宅基地建房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法律分析:例:依据《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该宅基地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宅基地位于河北省南皮县南皮镇南街村,该宅基地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平方米(四至分别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经丙方同意,该宅基地分割给甲乙双方。自甲方偏房南边开始向南13米归甲方所有;该宅基地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双方如在该地基上建房,房水不准滴于各自所有的宅基地外。
    三、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宅基地许可文件。
    四、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各自分割范围他人树木及其他纠纷。
    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执,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南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201x年4月26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咨询、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