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在一家糕点店上班,但是是在试用期,才上了有二十多天班,不想上了,想辞职,可以立马辞职,立马结工资走人吗,还是得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7 20: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上班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不再想从事该工作,都可以提出辞职。提出辞职的条件是: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有试用期或者超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和单位协商,经单位同意,也可马上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在上班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不再想从事该工作,都可以提出辞职。提出辞职的条件是: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有试用期或者超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和单位协商,经单位同意,也可马上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法辞职规定: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