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买的东西不符和商家联系不上不管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18 01: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可以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若是还无法解决,商家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还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另外如果投诉的,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检部门,最后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是在二十四小时内无法联系不上一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但是如果失踪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随时可以报案寻找。法律依据:如果是在二十四小时内无法联系不上一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但是如果失踪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随时可以报案寻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