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时签了正规合同。压一付三。租满了一年。但房东中间换人了。他非要当时的收押金的收据条。可我已经找不到了。但是有合同。还可以退么?合同上写了当时收了押金的问题。。?谢谢

2019-06-30 05: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未到,提前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处理流程: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搜索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单位扣押金是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
    你们和房东之间既无书面合同,更无租期的明确约定,所以,作为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合同的解除和暖气费用的负担之间无必然的法律关系。
    如果房东用非法手段阻止你们搬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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