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贷款妻子签字妻子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4-01-18 0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贷款妻子签字要承担连带责任。丈夫贷款妻子签字的表明妻子向债权人承认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妻子也负有偿还义务。丈夫贷款需要妻子签字时,妻子不认可该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不签字。
    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妻子签字的,妻子可以不知情及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进行抗辩或者偿还债务后向丈夫一方追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丈夫贷款妻子签字要承担连带责任。
    丈夫贷款妻子签字的表明妻子向债权人承认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妻子也负有偿还义务。丈夫贷款需要妻子签字时,妻子不认可该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不签字。
    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妻子签字的,妻子可以不知情及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进行抗辩或者偿还债务后向丈夫一方追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丈夫贷款妻子不一定需要还。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不支持将夫妻一方所负的贷款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第三人要因此主张要求还款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但是如果这笔贷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妻子就需要共同承担该笔贷款的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