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有人恶意辱骂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肖像权
2024-01-18 0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犯肖像权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 法律分析:建议报警处理,到当地的公安局的网络管理部门找投诉,对侵犯肖像权的人可以加以处理。这种属于网络侵权,只要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有侵权行为存在,那么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如果是网络用户或网站侵犯你的肖像权的,你可以直接对这人发出警告,告诉他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要求他停止散发你的照片,或者联系发布这些照片的网站,告诉他们你没有授权这个人发布你的照片,要求网站、论坛撤下你的照片。若不行,到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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