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35岁男子和15岁女生在网上认识,该女生多次让男子给充话费,后来男子叫女生出来玩并带到家中,先是亲嘴,后来把女生放到床上发现不方便就把女生双手绑在床上,在女生半推半就得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事后给了60元钱,请问这算不算强奸?4天后女生父母要10000元钱私了,这算不算敲诈勒索?谢谢

2019-06-30 07: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强奸的,应当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分析:
    1、要看强奸的对象: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2、要看强奸的具体情节: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已经偿还,借条没有收回,债权人持借条向法院起诉,再次索要债务,不算敲诈勒索罪,只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如果严重的影响到我国的司法秩序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关的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你所述的情况,不是敲诈勒索,债主的行为只能算作欺诈,更何况伪造的是欠债人的妻子。若欠债人所欠款项是为了家庭需要,妻子也有义务归还;若不是而是个人赌博等行为,只能由欠债人自已偿还。
    债主的行为,属于批评教育的范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