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住酒店,吃药死了,酒店要赔钱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18 09: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在酒店死了不需要赔偿酒店,但是酒店举证说明因为人死对对酒店生意产生影响的除外,酒店有权向死者亲属提出赔偿要求。倘若没有过错,比如客人抱有宿疾,突发而亡,而酒店也尽了救护义务,那就没有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21岁女酒店遇害,如果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有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伤害,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酒店也有责任,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出租房热水器洗澡中毒身亡,房东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应该赔偿,已尽该义务的不需要赔偿;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租客中毒身亡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