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些人辱骂我的省份,并说省里的人,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4-01-18 09: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如多次言语上侮辱他人,构成侮辱罪则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此外,通过报警可以先行备案,如果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作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也就是事先给对方打上记号。
  • 第一,骂人的工作人员有具体单位,姓名,职务,属于哪个中队的,到局纪委反映问题,投诉工作人员。第二,直接到市纪委监察委投诉,反映问题。实名举报。第三,不论到哪一级投诉,都要有确凿证据,录音录像,或者证人证词等依据。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一般作为国家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公检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是不允许使用侮辱语言,不能辱骂当事人、不能与当事人有肢体冲突等行为。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般作为国家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公检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是不允许使用侮辱语言,不能辱骂当事人、不能与当事人有肢体冲突等行为。这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辱骂行为。执法人员属于哪个行政执法单位就去哪个执法单位投诉。比如,是城管执法人员就去城管执法局进行投诉、是文化管理执法人员就去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