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对方打了,伤住院了,现在是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8 09: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打伤后,受害人可以要求下列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打了的赔偿程序:
    1、医院要出具医疗鉴定;
    2、根据警方的处理情况,可以在刑事案件或公安案件中提起附带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治安案件可以单独与殴打者协商;
    3、协商不成的,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殴打别人或者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受害人被别人打伤之后,应当对责任人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要求其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