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有人来我家时,我受了轻伤。警察局已经一个月没有处理她了。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8 10: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赶快报警处理,并且及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如果未造成轻伤,则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你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你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也可以把派出所一起告上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