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寝室,与他人视频将寝室自己的床和书桌给对方看,然后从洗漱台回来时,手机不小心从他人的书桌前扫过,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吗?

个人隐私
2024-01-18 11: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下列行为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1、使用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下列行为是侵犯隐私权的:
    1、非法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2、非法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3、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干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