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辞退老板少给工资,拖欠工资

讨薪
2024-01-18 12: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被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法讨要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旧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后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讨要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辞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以及主张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_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 键 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 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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