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对女人说一些陪我睡觉的话,是性骚扰吗?

婚外情
2024-01-18 12: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性骚扰行为: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1、实施了一种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可以是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表现出来的,通常都是犯罪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2、它必须是指向特定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3、必须是违背受害人的意愿,不符合他(她)的利益,完全是他(她)不赞成、是他(她)反对、感到厌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凡是对方性骚扰所用的物品,比如色情刊物或者纸条,或者收到的骚扰短信、邮件等电子信息,本人被骚扰的视频、录音信息,以及目击证人等于该骚扰行为有关可以进行出示或有证明力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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