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已经补办好了,一直没有去拿

2024-01-18 12: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作为重要的证件我们需要保管好,但是很多人都有出现身份证丢失的情况,那就需要及时进行补办。可是在进行补办的过程中如果又找回了身份证那么能不能进行取消补办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身份证补办期间能取消吗已经申请办理的身份证,只能继续不可取消。二、身份证补办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法律依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三、身份证补办材料可持《xx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市内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因此,在进行补办身份证的时候一般办理了就不能进行取消,这点大家就要了解清楚。不过我们需要知道补办身份证在费用上也不是很多,所以取不取消也没有关系,及时进行补办肯定是有好处的。如果你的身份证丢失后并没有找到,那就去公安机关挂失,自受理之日起,旧身份证立刻就失效了,并不是你拿到新证的时间,旧证在法律上已经失效,但不意味着不能用,因为旧证的效力只有公安可以核查,其他部门目前还没来得及和公安联网对接。如果你的身份证被冒用了,不用紧张,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你要向公安机关出示你作废的证明,那后续的问题与你无关了。
  • 法律分析:补办身份证业务已办结,是指补办的身份证已经做好,但何时送达申请人手中不确定,建议电话联系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条旧身份证领取新卡后是不能使用的,未丢失的证件需交回公安机关,但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使用机读物品时仍可使用,这是身份证制度的缺陷。国家决定发放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毁、无法辨认的,公民应当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纠正,并换发新证。当收到新证时,必须返回原始旧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发。
  • 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就不能用了。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也就是说只要身份证挂失就将即时失效,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到失效信息,旧身份证就不能再使用,即使身份证丢失,被别人捡到,也毫无用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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