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一起租房子。合同期满后,其中一人必须退还租金。押金应该退还吗?

房屋租赁
2024-01-18 12: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退租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通常租房子都需要缴纳押金,具体有租客和房东协商,押金在退房的时候,在房屋及屋内设施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以退还。根据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关于房屋租赁的其他规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政府——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得违约责任来承担,没有约定就不退押金。未实际租赁的租金需要退还给你,如果不退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