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在情人节给外面女发的红包能要回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18 13: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赠送财物,不一定能要求返还。如果是男女双方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但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情侣分手一般是不能要回东西的,像520红包,纪念品之类的,都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女方取得财产之后,男方无权撤销。但是,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送的东西,比如车子之类的,可以撤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丈夫赠送婚外情人钱物的,妻子在通常情况下能够追回。但如果该财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则妻子无权请求返还。即只有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才有权追回。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