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服刑期间被狱友殴打,至肋骨骨折,但当时狱警并没有安排做X照射,也就是没有这个受伤的证据,事发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当事人还在监狱,不过换了一家监狱了。请问这种情况能起诉那个殴打的人么,对任然在刑的当事人来说要怎么办理投诉程序,需要请律师么?

其它
2019-06-30 09:3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达到轻伤的,则侵权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也可以选择报警,并提供被殴打的证据和医院的鉴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医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如果伤情不够成轻伤的,则对方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 打架斗殴的,造成他人骨折的情况下,通常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   监狱里的犯人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办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假释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只要你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对女方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你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即判决双方离婚,而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