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公婆婆有两个儿子房子是公公名字儿媳妇有继承权

2018-08-15 10:5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规定,女儿和儿子都是第一顺须继承人,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由于《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人,即一旦被继承人生前留下诸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的遗嘱,则遗产继承将不再按法定继承程序进行,遗产由遗嘱指定的遗产继承人予以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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