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2024-01-18 13: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行为能力划分的标准应当是年龄或者认知能力,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以下问题是法官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会对当事人进行提问的:开庭审理时,由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询问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包括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平时相处情况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离婚法官问的问题:开庭审理时,由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询问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包括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平时相处情况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