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娘家拆迁给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8 14: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结婚之后所共有的财产,而娘家拆迁分的房子是夫妻婚前就已经存在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很多人存在一个这样的误区,只要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家拆迁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在你们结婚之前,那个房子都已经有了,只是婚前的财产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已,但如果补偿的不仅仅是按照之前的房子能补偿,而且还按照人头有补偿的话,那这个人头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应该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结婚之前做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觉得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吧,明确了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之后也不会涉及太多的财产纠纷,像这种情况完全没必要去争,这是女方在婚前就有的房子,所以这个房子拆迁之后分得的房屋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也没必要去争夺这一部分的钱,最后两口子相处还是应该心平气和,不要计较太多。

  • 娘家拆迁的房子,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娘家拥有房子所有权的,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即使房子拆迁的,得到的补偿也不会变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对婚前财产存在约定,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拆迁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也可以拥有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娘家拆迁的房子,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娘家拥有房子所有权的,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即使房子拆迁的,得到的补偿也不会变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对婚前财产存在约定,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拆迁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也可以拥有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