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事故欠医院20万元的医疗费用。病人还躺在医院里,想回家修身养性。因为住院费用太贵,每天近1000元的住院费用越来越多。我想离开医院,但医院要求支付医疗费用。目前,我不能一次性支付费用。医院阻止出院是违法的吗?我可以先离开医院,然后结清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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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自己出院都不会有什么法律或者
经济纠纷,但是假如拖欠了治疗费用的话医院会要求你付清的,但是假如病情变化导致的任何结果除非属于
医疗事故医院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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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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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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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