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孩子1个月,要离婚,男方能要回彩礼钱吗

离婚
2019-06-30 10:4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你好,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司法解释的精神,将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准确判定司法解释规定的“生活困难”的标准,即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女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 关于彩礼的司法规则,只是在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有所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