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个在两个员工之间打架的男人先开始了,但是我挠了挠她的脸。请让我赔偿5000元。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9 06:1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马上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因为伤害行为遭受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微伤的,只能要求民事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行为人不予赔偿的,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