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21年一月份去做了日结,职业介绍所给我做的收入多报了三千多,现在我一年的收入加一起15万,这个多报收入的税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1-19 06: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提供银行流水作为证据
  • 1、年收入没有大于6万的,没有达到税收起征点,但有其他稿酬、劳务报酬等额外收入,预交的税额是20%的;
    2、年收入大于6万的,达到起征点,减去应该扣减的钱,预缴的税额大于已交税额;
    3、因上一年度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前后不一的等。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 当事人的年收入需要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缴纳,其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就是需要缴纳的税款。应纳税所得额是其年收入减去费用六万元与各项法定扣除后剩余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