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我的名义借钱买车,车在我名下,现在贷款不还,车被抵押了,该怎么办,我能把车拿回来吗?

抵押担保
2024-01-19 06: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首先,在不清楚的情况下拿车去抵押借钱,如果对方知道的话属于恶意串通。即使对方不知道的话,也不能使用善意取得制度,因为法律规定汽车抵押合同的生效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很显然,没有权限去办理抵押登记,如果办理的话就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他人用当事人的名字贷款买车,现在无法偿还贷款,当事人需偿还贷款后收回车辆。作为实际购车者的担保人,在别人不能清偿贷款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也就是由担保人来全部清偿,在清偿后有向实际购车人追偿的权利。首先,这不仅仅是借名字,而且还要借用身份证信息。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在银行贷款,一旦对方还不上钱,银行直接找的人就是当事人,因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的款,银行就会要求当事人还钱。如果在还款过程中对方如果还款不及时,还会对当事人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当事人再贷款就很困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首先,在不清楚的情况下拿车去抵押借钱,如果对方知道的话属于恶意串通。即使对方不知道的话,也不能使用善意取得制度,因为法律规定汽车抵押合同的生效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很显然,没有权限去办理抵押登记,如果办理的话就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