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高中生,爱上了一名抑郁症患者,但她一直在自杀。我想问,如果她真的自杀了,我有责任吗?在此期间,我们没有争吵或分手。她只是抑郁,想自杀。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这对我的学习有影响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9 08: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吵架后一方自杀的,另一方若明知其有自杀倾向不予理会的,一般是需要担责的。根据《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吵架后一方自杀另一方不一定要担责,如果吵架后一方自杀,其自杀行为与另一方有因果关系且其有过错的要担责,如果另一方主观上没有任何故意,一方自杀完全是因为其自身原因的,不要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自杀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自杀案件处理具体如下:1、相约自杀。因为行为人没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一般不能认为自杀是故意杀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行为人受托杀人,自杀不成功的,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以约定自杀的名义诱骗他人自杀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2、致人自杀。由于行为人以前的行为,导致他人自杀;强迫或者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死亡,诱骗行为鼓励自杀者自杀,即利用自杀者自己的手,达到行为人自杀的目的。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是否有故意追求自杀死亡,其行为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在特定环境下自杀。如果两者缺一,则不应视为故意杀人罪;3、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自杀者的行为在教唆和帮助自杀中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应根据案件从宽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