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0岁以上的女性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公司无故解雇了。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9 09: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被用人单位开除,则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如下: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个月两倍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