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后,之前买的东西可以追回吗?

同居
2024-01-19 09: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法律分析:买回来的东西就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中包括处分的权能,所以依法可以处分买回来的东西,卖给别人是不会违反法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分手以后,钱肯定是能够要回来的,主要这钱如果是你主动给别人的,别人没给你要的话,这估计就是要不回来了,但是如果是对方找你借的,那基本上还是能够要回来的,如果对方不给你,你可以选择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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