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是残疾人。现在他没有生活津贴,每年都没有收入。如何处理它

工伤索赔
2024-01-19 10: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重度残疾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3、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4、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法律分析: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只能申请生活津贴。目前,国家对残疾人没有专项现金补贴,只有政策优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做好残疾人援助工作,监督检查本细则的实施情况。违反本细则的人员或者单位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