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想在结婚前转让房产证,儿媳的名字可以加上吗?

房屋产权
2024-01-19 10: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以下手续:1、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2、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3、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4、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的名字,必须要得到房产所有人的同意,除此之外,还要取得房产证等其他的条件。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就是将房子直接赠与另一半,一起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第二种是转让,也称为过户。就是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更改或者增加另一半的名字或者是直接过户给自己的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想把房产证加上儿子与儿媳的名字,意味着把房子的部分产权赠与给了儿子与儿媳,形成共有产权。因此,首先需要现有房屋产权人即父母共同同意进行赠与;然后约定共有的份额,达成书面协议,必要时还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去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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