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们五年了不在一起生活了,这样的婚姻怎么可以离婚呢?

离婚
2019-06-30 12:12: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 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二、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