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我的名义借钱买车,现在贷款还不上,车也被他开走了,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9 10: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买的车,你就是贷款人,具有还款的义务。你还款以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你朋友无法还款那么就相当于是你自己贷款买车了,处理的方式有很多,具体如下:1、你可以与你朋友,还有出借人协商,变更贷款协议。这样车子就是你的了,后续的贷款由你偿还;2、让对方把车强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车不是你开,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征信会受到影响;3、最后期限还是还不上,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还剩下的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贷款额,当事人要补足,如果多出贷款额,银行还会把多出的部分退给。当然,如果拒不执行,银行会去起诉,法院会判强制执行;4、联系你的朋友,问一下他的态度,如果你朋友对你持消极态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他。按揭买车是指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余部分由贷款人向购车者分期发放贷款。
  • 购车人车贷还不上,出借人是没有权私自把车辆开走的,出借人把车开走的行为违法,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不是私自占有车辆,将其开走。法律依据:购车人车贷还不上,出借人是没有权私自把车辆开走的,出借人把车开走的行为违法,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不是私自占有车辆,将其开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