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原告调解了三年!我还能上诉吗?

2024-01-19 11: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撤诉的,在之后便不能再上诉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超过上诉期限上诉的处理具体如下:1、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诉期是由法律规定的,过了上诉期当事人即丧失上诉权。如果过了上诉期对生效判决不服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上诉期是法律中是法定明确的,而且是判决与裁定书中是有明确载定的,过了判决书载定的上期即上诉时效已过,判决或裁定生效了,对于生效的裁决判决书不能再上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中断诉讼时效就丧失胜诉权;2、进行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行为,民事案件在规定的15天上诉期限内上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1、民事案件一般可以上诉一次,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二审法院,由于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如果此时还是有异议的话,只能申诉2、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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