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行李放在了路边,被别人拿走了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9 11: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拿走别人的行李属于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旅客行李被盗后,承运人、货运人需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涉及民事违约。依据《合同法》第228条、229条、303条及310条,承运人与旅客之间形成运输合同,货运人与旅客托运行李之间形成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货运人分别对旅客及其依据规定携带的行李、托运的行李承担安全承运义务。如果由于承运人或货运人原因造成了旅客的自带物品损毁灭失的,其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行李被盗可能触犯《刑法》第264条。依据本法第64条,在涉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被损坏或者已经不存在的,应当折价退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六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失主,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