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姐夫欠别人钱,被起诉诈骗,金额20万,后来家里人把钱20万还给了债主,还多还了四万当利息。可是公安局还要判刑五年,这合理吗?

2019-06-30 12:43: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固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拖欠他人欠款的,如果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对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依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
  • 对本案首先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n如果经法院判决还钱后,对方拒不还钱,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轻则由人民法院对其予以罚款,重则对其予以司法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n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n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n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n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n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n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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