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裸聊诈骗的受害者违法吗?

诈骗
2024-01-19 12:0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裸聊被人诈骗属于私德的问题,违法犯罪的是诈骗财物的一方,被骗方是受害者,所以对受害方的工作应该没什么影响。可以采取保护隐私的方式,将知悉的范围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不扩散就行了。
  • 法律分析:诈骗是违法的,如果数额较大就涉嫌犯罪。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是违反行为。“裸聊”,从根本上说有三种:第一种是,有人组织淫秽表演,从提供网络场所,到诱导纵容,再到有职业裸聊者,目的就只有一个,牟取暴利。第二种是,网上公共会议式的,互相进行淫秽表演。这和在公共场合进行此类活动无本质不同。第三种是一对一式的,别人看不到。对于第一、二种,其违法性自然是肯定的,可按现有的相关法条予以打击。对于第三种,有人认为,由于“很难认定谁是组织者”,因而打击起来,会遇到一定的法律障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