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拿新身份证的时候,他们没收回旧身份证怎么办?

2024-01-19 12: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到期旧证收回。再办理新身份证之后,如果有旧的身份证,旧身份证就会被依法回收,丢失的就会被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即使不回收也无法使用。《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到期旧证收回。再办理新身份证之后,如果有旧的身份证,旧身份证就会被依法回收,丢失的就会被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即使不回收也无法使用。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拿到新的身份证,旧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身份证的作废,不会因为补办而失效,身份证还是有效的,如果到期,就不可以使用。所以说,身份证是否有效,与它的有效期是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