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的户口挂户在我家5年多,他一开始承诺不久就会买房迁出,现他在别省买房,我请他迁出,他不肯。之前还骗我把户口簿寄给他办了离婚,也不实说。现要我寄户口簿给他,不知道户口簿寄给他会不会被用作其它什么想不到的用途,会不会影响我们家?他现在好像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用户口簿,不知有没有问题?怎么能把他的户口迁出呢?

离婚
2019-06-30 13:1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贷还没有还完的话产权还在抵押状态、房产证不可以抵押贷款;需要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申请抵押贷款;
      参看抵押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
      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不在抵押状态的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等。
  •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3、户口本(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5、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6、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如果当地公证处不同意在委托书上写明未婚字样的,须同时按(样本二)提交未婚声明书。  
    7、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按(样本三)提交委托书;如果夫妻一方办理的,另一方须按(样本四)提交委托书;离异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  
    8、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增减,但是必须有同意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意思表示。  
    9、以上委托书和声明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 户口本丢失需要补办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爬出所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户主或户内成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无法提供身份证原因和是否同意补发,方可申请补发,户口登记地房屋拆迁、易主的,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具体的抵押登记房产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六)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权合法,均可设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抵押;  
    (九)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