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妈不要我了

子女抚养
2024-01-19 13: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和养父母解除关系的方法: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被收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收养关系;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已经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父母遗弃孩子孩子维权的方式:
    1、子女可以再次与父母进行协商,请求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2、协商不成的,子女还可以向父母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或机构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子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父母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通过声明解除。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不得以此来逃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或者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